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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极速直播吧nba    发布时间:2024-02-07 11:54:12

  《全市“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我市百项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隐患无处不在”的危机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着力补短板、固底板、提水平,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守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聚焦重点。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聚焦聚力各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务求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整治挺在事故前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充分的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动员组织社会各层级、各行业、各单位,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无论生产经营类和非生产经营类的风险隐患,无论是生产作业现场问题还是旁边的环境问题,无论是人为原因还是技术设备缺陷,无论是显性隐患还是隐性隐患,全部排查出来,逐项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风险。

  (三)坚持条块结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与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级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专项行 动,全面排查本辖区风险隐患,认真制定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

  (四)坚持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合力推动落实,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把整治成效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防范事故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重点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互与通行、公路水路运输、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危险破旧房屋改造、交通运输工程、渔业生产、文化旅游、电力、学校(校车)、农业机械、水利、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港口、铁路、民航、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冶金工贸、医院、养老场所、宾馆、餐饮店、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领域,以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未成年人防溺水等方面。

  1.制度方面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的通知》(烟安〔2022〕20号)要求,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总监、危险作业和高空作业管理、外包施工队管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三个一”培训、安全诊断、隐患排查治理、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企业共性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情况、安全费用提取及运用情况、应急预案制修订及演练情况等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

  3.重点行业领域内容。具体整治内容由各牵头部门(详见附件1)研究确定。其他行业领域整治内容由主管部门参照确定。

  1.按照市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体现季节性、阶段性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

  2.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对照整治范围和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执法、督导、检查同步进行,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经举报发现存在问题隐患、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多次被执法部门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及现场管理混乱不放心的企业,全部排查一遍,线.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部署,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企业对照检查、部门执法检查和专家帮扶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特别是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

  4.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统筹部署开展节后复工等针对性专项督导检查,落实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全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5.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烟安〔2022〕18号),聚焦11项重点任务,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整治工作。

  6.认真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市政府安委会有关要求,全面做好取暖季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

  7.深入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回头看”和自建房专项整治,全面整治问题隐患,严格防控安全风险,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1.全面对照整治范围和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执法、督导、检查同步进行,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2.聚焦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小长假和国庆长假安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活动。

  3.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应急预案和实战演练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4.结合汛期和夏季高温特点,集中开展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活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5.暑期前后,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

  6.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整治,切实整治培训“走过场”、整治虚假培训等问题。

  7.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危险作业、“反三违”行为等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对照整治范围和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执法、督导、检查同步进行,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3.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产生的原因,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逐项建立健全、补充完善。认真研究新业态、新模式下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常态长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有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指挥部跟踪督导检查,驻区市安全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坚持具体抓、专门盯;安排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抓紧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安全生产相关专项整治方案,同时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相关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贯彻实施。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坚持开展执法检查必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切实改进监管方式,注重抓好线上执法和联合执法,着力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对高危企业要“全覆盖”、其他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对触犯刑律的,一律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三)强化问责问效。各级要严格督导考核,将专项行动纳入领导干部包保区市(镇街)、包保企业督导以及各级安全督导检查和巡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基层和企业抓实抓好专项行动。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约谈、考核、挂牌督办、责任追究、“一票否决”“黑名单”等制度措施,倒逼各方责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将把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扣分。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追究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渎职以及由此造成事故发生的,一律从严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社会共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予以公开曝光,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专项行动,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协同查处案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动全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区市、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请将《全市“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统计表》(上周数据)于每周一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线;电子邮箱:),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最后一天报送;2023年1月15日前报专项行动方案(含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整治内容);2023年12月31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全市“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由市政府安委会统一组织协调,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统筹制定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分工如下:

  7.建筑施工、危旧房子改造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12.学校(校车)和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专项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23.宾馆、餐饮店、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由市消防教援支队牵头组织实施。

  别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由其主管部门自行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